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餐饮服务等部分行业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开放相关场所、活动
1.全县景区景点、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宗教场所、影剧院、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场所在落实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按接待量的70%限流开放。
2.网吧、酒吧、KTV、台球室、足浴场所,游艺(戏)厅、桑拿浴室、棋牌室、麻将馆等休闲娱乐场所仍然暂时关闭,待疫情形势进一步平稳后开放。
3.各类餐饮行业场所进行实名登记入场(或闽政通扫码);解除酒店、餐馆包厢一桌10人以下用餐限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接、谁负责”原则,在落实宾客名单实名备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酒店、餐馆可在同一时空举办、承办50人以下的宴席、聚会。
4.各类论坛、讲座、会议、校外培训机构等所有线下培训活动,由主办方制定相应疫情防控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后方可开办。
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全县各机关单位、所有公共场所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继续落实测温、戴口罩、“三码联查”,强化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要求。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主管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行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发现某行业因未落实“三码联查”等措施导致后果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3.广大市民要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自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泰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年4月7日来源:泰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编辑:杨敏
责编:杨阳
审核:李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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