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邓仁昌)汛期来临,为提高群众防汛意识和防汛能力,泰宁县司法局新桥司法所组织全乡40余名“法律明白人”走村入户,开展防汛安全宣传活动。
宣传中,各“法律明白人”穿梭于应急避险安置点、田间地头、村落楼宇之间,采用“村村响”广播喊话、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防汛抗洪相关法律法规、自防自救措施、安全注意事项等知识。
通过宣传,切实增强了群众防汛减灾意识,提高预警自救能力,为防汛建造良好的“法治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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