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万全乡万南线泰宁将乐交界至万全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全乡万南线泰宁将乐交界至万全段公路改建项目已由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将发改投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将乐县万全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将乐县万全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泰宁将乐交界至万全段公路;

2.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采用三级农村公路建设,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2*3.26),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控制价为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在年未被评定为福建省交通厅现行普通公路项目信用考核C、D级施工企业的。

3.7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交建〔〕89号文件规定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情形。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3月15日至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每份售价元,捆绑销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K值为9%(含)-11%(含)。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1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至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6.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6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万全乡万南线泰宁将乐交界至万全段公路改建项目”或“FJZH-投标保证金”;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房屋建筑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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