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于年8月29日上午10:30点在泰宁县交易中心对以下标的进行拍卖:
1、泰宁县杉城镇松光坊楼中楼三套,每套建筑面积约.24平方米(不含二层面积),起拍价66万元/套,保证金10万元/套,设有保留价。
2、迎宾小区9号楼5号店面,建筑面积约87.55平方米,起拍价1.2万元/平方米,保证金5万元,设有保留价。
3、单位公车五辆,起拍价3万元,保证金0.5万元,设有保留价。
4、海巡“”执法艇,起拍价25万元,保证金5万元,设有保留价。
5、闽GC帕萨特小轿车,起拍价4.8万元,保证金0.5万元,设有保留价。
以上店面均设有保留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