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特色
大美好时光,舒心游福建!
交通便捷:家门口出发,动车直达,飞机返回,安全舒适;
舒适酒店:精心安排泰宁入住精品商务型酒店,厦门入住经济型品质酒店,
升级一晚马戏主题五星酒店(占床加2元赠送价值元灵玲马戏门票1张),
经典景观:游全国十大魅力古镇,“丹霞洞穴博物馆”寨下大峡谷,国家5A级景区、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品牌大金湖,千年古刹南普陀寺,绝美校园厦门大学,生态原景曾厝垵,海上花园鼓浪屿,历史名胜毓园,魔幻厦门经典夜景鹭江夜游,大美福建,你必不虚此行!
特别赠送:山海之恋特色海鲜大餐!
泰宁大金湖+寨下大峡谷+泰宁古镇+厦门鼓浪屿+胡里山炮台+鹭江夜游+升级一晚马戏主题五星酒店《双动单飞》五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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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乘动车赴泰宁,接团后游览我国江南地区保存最为完好的明代民居群-,泰宁古镇历史悠久、古为“归化镇”,距今已有年的历史。文物古迹众多,素有“汉唐古镇、两宋名城”之美誉,还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央苏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尚书第、世德堂坐落在城内,“朱德、周恩来旧居”和大批珍贵的文物都保存完好,规划建设的新徽派翘角仿宋古城建筑更是别具一格。后游览尚书巷、古井、古街、古巷;漫步红军街,参观泰宁千年历史主题,触摸泰宁年风雨沧桑!后入住酒店。
交通:动车
餐食:自理
住宿:泰宁
D2
早餐后游览(游览时间约2.5小时)(金龙谷深邃幽长,壁立千仞,赤壁倒悬,危崖劲露,丹崖斑斓,奇险峻秀。谷内植物茂密,环境清幽,修竹生机盎然,藤萝攀岩附树,置身峡谷之中,蓝天滴翠,流水潺潺,绿润如碧,恍若世外桃源,堪称“丹霞洞穴博物馆”。下午前往国家5A级景区、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品牌--门票、船票含(游览约4小时)主要景点有:登岸游览[野趣园水际瀑布]、一柱插地不假片瓦的南方悬空寺[甘露寺]、丹霞地貌奇观[陆地一线天];船游金湖观大赤壁,“仙”“寿”呈祥天书真迹;浩瀚幽深碧绿色的湖水与千姿百态的丹霞地貌完美结合,如百里风光长卷,山水交融,如诗如画。
后根据动车时间集合,乘动车赴厦门,抵达后入住酒店。
参考车次:泰宁至厦门D/16:58-20:25D/19:38-22:40
交通:动车
餐食:早餐
住宿:厦门
D3
早餐后前往入内参观始建于唐代为闽南佛教胜地之千年古刹祈福(时间约50分钟)。南普陀寺建于唐代,因位于浙江普陀山之南故称南普陀,是观世音的道场。依山而建的建筑,形成了层层向上庄严肃穆的气势,寺中的和十分著名。
后参观外景。厦大校园依山傍海、风光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后乘厦门鼓浪屿轮渡船前往前素有“海上花园、琴岛之称”,可自行游览,园中遍布着的各国建筑,哥特式教堂、罗马式喷泉、中西结合的别墅;随后参观为纪念卓越的人民医学家林巧稚教授而建的;于港仔后沙滩自由活动。结束行程,送回酒店。
晚间赠送:鹭江夜游将演武大桥、海沧大桥、杏林公铁大桥三点相连,提供了一条最受高端旅游者欢迎的海上欣赏厦门绚丽夜景的新视角。随着豪华游船的航行路线,登上二楼、三楼观景台,夜幕下的鼓浪屿在LED灯光的映衬下显得更加婉约,壮观的集装箱码头在向你述说着改革开放以来厦门日新月异的巨大变化,千变万化的夜景灯将您带入鹭岛魔幻般的夜晚。
交通:旅游巴士
餐食:早餐
住宿: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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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后游览,参观世界上最大的克虏伯炮王,扼守着进出厦门的主航道,回味那烽火连天的岁月。游厦门小渔村(类似台湾垦丁的小渔村)自由闲逛,位于厦门最美的环岛路上,在那个与众不同的车站,在两座房子中间,取了一块最美的海,在每一刻每一秒变幻着不同的色彩,也好像这个村子,在城市与现代之间,留下的一份田园,渔村里有N多咖啡厅和特色美食等你去探索,品着咖啡,感受厦门味道…后集合前往欣赏天风海涛,沙滩美景及世界最美的马拉松赛道。
中午赠送品尝山海之恋特色海鲜餐!
后参观(占床加2元赠送门票),神兽齐聚,等您来撒欢。不仅有神兽乐园、野象谷、棕熊山、长颈鹿、小浣熊、袋鼠,还有美丽的鹦鹉馆…根据景区规定时间,在世界最大的马戏场馆观看。来自五大洲20多个国家的多名马戏精英以及长颈鹿、驼羊等50余种多只训练有素的飞禽走兽、珍禽异兽同台进行演出,猴子骑摩托,棕熊跳骑马舞,袋鼠打拳击,还有开场的舞马表演,期间穿插魔术杂技歌舞和各种马戏,还有小丑互动环节,甚是精彩。
后根据时间前往前台集合,办理入住。大堂装饰以原始森林风格为主,长颈鹿,羚羊,大象摆件憨态可掬,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猛虎伏于墙上、跳羚在自由地穿梭、鳄鱼呲咧着尖锐的牙齿“任性”地在房间里随处觅食,这些动物世界里才出现的场景,变成了厦门灵玲马戏主题酒店异域风情房大胆的装修风格。
交通:旅游巴士
餐食:早中餐
住宿:灵玲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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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用过早餐后,漫步在附近的街道海风中散步,留恋的再看一眼这座美丽的城市。
后根据航班时间集合送机,结束旅程!
交通:飞机
餐食:早餐
住宿:无
*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最终行程顺序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费用标准
费用包含
1.交通:汉口至泰宁、泰宁至厦门动车二等座票,晋江/厦门至武汉经济舱机票,当地空调旅游车(5-55座,需套车,按团队实际人数提供,保证每人一个座位)。
2.住宿:泰宁入住精品商务型酒店双标间,厦门入住经济型酒店双标间,若单男或单女需补足房差。
3.用餐:行程所列餐食,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则餐费不退。
4.门票:行程中所含的景点首道大门票。
5.导服:当地中文导游。
6.儿童:2-12岁,1.5米以下不占床,晋江/厦门至武汉单程机票,当地旅游车位、导游司机综合服务费,往返船票(鼓浪屿轮渡往返船票),其它费用敬请自理。
费用不包含
1.单房差。出游人如果是单人,不接受拼房或不可以拼房的情况下需要支付单房差。
2.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动车故障、车次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3.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4.当地参加的自费。
5.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6.以上“费用包含”中不包含的其它项目。
购物安排
全程厦门参观2个购物店(刀具、珠宝、乳胶三选二)
购物场所安排(参观顺序以当地旅行社实际安排为准)
序号
购物店名称
停留时间
地址
备注
1
王记刀馆展示中心
约90分钟
厦门王记刀馆展示中心
无强制购物
2
珠宝展示中心
约90分钟
厦门珠宝展示中心
无强制购物
3
乳胶床上用品
约90分钟
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
不强制购物
收客及退改规则
收客限制
1.老年人:本产品不接受75岁以上(含)客人预订,敬请原谅。
2.儿童:未成年人需由法定监护人陪同出游,或法定监护人委托授权他人陪同出游,须提供证明材料。
退改规则
1.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在团队出发前1-2天取消计划,须承担总费用%损失。
3.在团队出发前3-6天取消计划,须承担团队总费用70%的损失。
4.在团队出发前7天取消,须承担团队总费用50%
5.如上诉损失小于实际发生损失,我社按照实际损失收取。
特别说明:
1、在实际游览过程中我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的前提下,对景点的游览顺序作合理的调整。
2、行程中赠游景点如遇景区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游览,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无法参观,我社有权无偿取消赠游景点并通知游客。
3、行程中如有因大交通时间原因无法使用的正餐或门票的,由当地导游根据实际情况将未产生的费用现退给客人,由客人签名确认。如果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其未产生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4、本行程门票费用是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核算,12周岁以下按成人操作的儿童和持老人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其他有效证件享受景区门票优惠的游客不存在价格差异,无差价退还,敬请注意!
5、因为大交通的不稳定因素,本行程往返大交通时间及进出港口以出票为准,我社将根据具体时间和进出港口调整行程,以我社计调最后的行程确认为准;我社有权根据具体大交通时间调整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变更住宿地点(城市),保证不减少景点和游览时间。
6、团队接待质量以客人意见单为准,如客人在当地无异议,返回后我社概不接受投诉;对于客人在行程中反应的问题或投诉,我社将会及时做出处理或补救;
7、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接受旅行社的解释和对条款的说明,同意约定的内容。
8、重要提示:登鼓浪屿需本人身份证原证件,请携带身份证出团,因未带身份证造成无法登岛,我社不负责任。
温馨提示:
1、敬请带上身份证,到景区时由导游交付景区查验并登记优惠门票的游客资料。
2、敬请高度重视旅游安全,遵守《旅游合同》安全提示;报名时敬请办理旅游人身意外险20元/人。
3、旅行途中请勿擅自离团,如有发生,将视为游客提前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4、本行程景区内所涉及的小门票、代步交通车及未含用餐等项目(见行程标注),需游客自理。
5、如遇特殊情况,我公司有调整游程前后顺序的权利,以不减少报价内容为准。
6、参观二次商场,无强制消费。
7、重要提示:登鼓浪屿需本人身份证件,请携带身份证出团,因未带证件造成无法登岛,我社不负责任。
8、提倡环保减排,洗漱用品请自备,开空调须另付10元/晚/间。
9、本行程报价单为《旅游合同》的附件,经游客与《旅游合同》骑缝签名后同步生效。
10、因旅游产品不可储存性,游客报名后出团前2天取消出游,不退车位费+10%违约金。
11、汽车往返途中遇堵车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延误,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因车辆问题造成的延误,若超过1小时,超过部分按10元/小时标准赔付;动车客人与汽车客人是联合拼团,超出的差价为旅游车异地接送服务费。
补充协议书
此协议与《团队出境包价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旅行社报名表及补充约定》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情况下,经旅行社(甲方)与旅游者(乙方)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愿意前往由甲方安排的在销售行程中注明的旅游购物场所,则协议安排旅游行程购物场所参观。具体约定如下:
一、说明:为体现闽南地方特色,在此线路设计上有以下购物点作为旅游的参观点,在团队旅游行程中,加入参观以下闽南特色购物店的活动项目,购物商场证照齐全,是对社会开放的商场.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旅游者如不愿参加以下购物点,则在报名时另外选择其他的包价旅游线路,特此说明。
二、购物场所及相关加点套餐:
(1)购物店根据实际情况导游3选2!
序号
购物店名称
停留时间
地址
备注
1
王记刀馆展示中心
约90分钟
厦门王记刀馆展示中心
无强制购物
2
珠宝展示中心
约90分钟
厦门珠宝展示中心
无强制购物
3
乳胶床上用品
约90分钟
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
不强制购物
三、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且必须于签订出境旅游合同时一并签订;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和领队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购物场所或参加自费项目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本协议签订后旅游者或旅行社不得单方面修改或毁约,如发生此情况:单方面修改者或毁约者将承担一切的经济赔偿。
2、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下的由甲方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其他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免税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3、本协议约定下的由甲方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4、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5、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下的由甲方推荐的自费项目内容真实可靠,喜好程度取决于乙方的个人兴趣爱好,甲方不承担在自费项目内容真实可靠前提下的任何赔偿或者退款。
旅游者(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以上所列参团的全体同行人,对以上行程表及备注内容已详细阅读,了解并同意相关条款的约定,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旅行社(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旅游者(盖章或者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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