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题整治泰宁县市场监管局规范校外培训

泰宁县市场监管局规范校外培训

服务价格和宣传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县各校外培训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服务价格和宣传行为,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服务机构依法诚信经营,切实维护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现提醒告诫如下:

各校外培训服务机构应当自觉履行法律主体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感。开展校外培训服务活动必须取得合法资质,在此基础上才能开展各类价格、宣传等经营行为。

校外培训服务制定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制定并公布服务价格标准,加强价格管控和价格自律,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在市场公平竞争中获取合法收益。

校外培训服务机构应当规范价格行为,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依法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有关信息;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实施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收取未明示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校外培训服务机构不得对其资质荣誉、营运规模、师资力量、受训人数、培训成效等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根据《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校外培训服务机构实施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发现校外培训服务机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定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群众发现泰宁县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服务机构实施上述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行为时,欢迎拨打“”热线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7月8日

素材初审:信用监管股

编辑复审:办公室

终审: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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