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下午,泰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人,实际到会人,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的执行主席是:黄志远、方剑峰、江玉兴、江敏、杨军、廖芳求、吴天祥、吕孙平、暨芳(女)、马骕、许世赵。县领导高惠斌、胡维茂、江求荣、廖晶波、毛维军、郭芳、方俊钦、张炯锋、贾峰、李瑞刚和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坐。
大会以举手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泰宁县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以及泰宁县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年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泰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各位代表、同志们,时代赋予我们重任,人民寄予我们厚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共同为建设新泰宁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国歌声中胜利闭幕。
(文章来源:泰宁县广播电视台 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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