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法院
30秒故事“梗概”
案情回顾
年1月,被告人张某波、张某涛出狱后,因无固定经济来源,便商议驾车在医院住院部病房内进行盗窃,由张某波负责寻找病房实施盗窃,张某涛负责望风及接应,所盗财物用于沿途的日常开支等,同时准备好盗窃时使用的假发、导航手机、中国地图等物。
之后,张某波、张某涛雇佣轿车从山东省莱阳市出发,途经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等地,在沿途医院住院部病房内盗窃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元。
20天
.2.26
山东省枣医院病房
盗得人民币元
.3.9
医院
住院部
盗得人民币元
.3.11
医院
盗得vivo手机一部
医院
盗得人民币元
.3.17
医院
盗得人民币元
公文包一个
.3.18
医院
盗得人民币元
vivoX9sPlus手机、
OPPO手机各一部
.3.18
医院
盗得OPPOR9st手机一部
.3.18中午
抓获归案
法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波、张某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医院多次窃取病人或陪护人员财物价值人民币.7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盗窃罪,张某波、张某涛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多次盗窃,酌定从重处罚;归案后,被告人部分盗窃事实如实供述,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退赔部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定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波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涛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