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省环保厅对拟推荐申报
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的6个县区
进行了公示。
以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
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
监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
具体名单如下:
海沧区
长汀县
永泰县
德化县
泰宁县
长泰县
公示日期:年8月25日至年8月31日。
公示期间,省环保厅接受反映海沧区、长汀县、永泰县、德化县、泰宁县、长泰县申报参加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评选工作相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
-(自然生态保护处,兼传真)
-(驻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