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股份登记确权公告
尊敬的泰宁县农信社各位股东:
为贯彻执行《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年第1号)、《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年第2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号)、《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97号)等部门规章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本社股权管理,保护股东权益,本社计划将股权整体委托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集中登记托管。根据工作需要,现需对本社股东持股情况进行全面登记确权。现将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对象
本社所有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二、办理时间
年5月24日-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三、办理地点
请各股东携带股份确权托管的相关资料到泰宁县水南西街13号联社综合楼一楼大厅(丹霞名府小区旁)办理股份登记确权手续。四、股份确权托管须提供的资料
(一)自然人股东所需资料
1.《自然人股东(内部职工股)信息确认表》/《自然人股东(非内部职工股)信息确认表》1份(确权现场领取并填写);2.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身份证正、反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件上股东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需于确权现场完成;3.股金证原件、复印件2份;4.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出具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1份,且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5.股权已质押、被查封、冻结或存在其他受限制情形,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准予质押通知书、股权质押协议、人民法院关于冻结股权的判决书、裁定书及执行文书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二)法人股东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工商登记机关打印盖章的最新内资企业基本情况表(须含完整的变更页);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纸上);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确权则无需);6.股金证(股金证的封面、封底以及股金证内页打印信息的各页面均须完整复印);7.近两年审计报告;8.开户许可证;9.国有产权登记证;10.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11.股权被冻结资料(股份被冻结资料包括:法院作出的裁定书、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12.股权质押资料(股权质押资料包括: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文件);13.股权代持协议(如涉及股权还原的,还要提供股权还原相关协议);14.股东同时持有其他金融机构股权的相关持股证明材料;15.《信息确认表》。注:1.上述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件,不同材料应当分开复印,不要混合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由本社提供的格式文本,可通过本社